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跟監數月!南市警循線偵破販毒案

【新聞中心】

跟監數月、一舉成擒!臺南市警方在23日見時機成熟,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順利在永康區逮捕毒販陳姓主嫌,並帶回同行女友及另外在場購毒2人;昨(24)日再追查其他同案購毒者,復於清晨6時兵分6路,同步執行搜索、傳喚另6人到案,6人均坦承毒品係向陳姓主嫌購買。本次一舉查獲多人涉毒,也為警方在掃毒工作上打了一劑強心針。

第五分局表示,該分局偵查隊於104年8月起,陸續接獲民眾檢舉報稱,在臺南市安南區綽號「眼鏡」陳姓男子,以販賣第一、二級毒品為業,不少居住在北區、永康區之吸毒者,均使用手機直接聯繫購毒事宜,陳嫌並選擇在人潮聚集之場所或路口交易,以規避查緝。偵查隊在調查後,查知該情資確有其事,但陳嫌早已因毒品及竊盜案遭通緝在案,致追查不易。

警方後報請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讓股檢察官胡晟榮指揮,在持續近8個月之追查,期間陳嫌雖多次更換資料,惟經專案小組交叉分析,仍為警方所掌握。近日見時機成熟,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順利在23日15時許在永康中山南路119巷53號前逮捕陳嫌,經搜索在現場查扣海洛因毒品1包計 1.23公克、安非他命毒品1包計0.46公克、電子磅秤、夾鏈袋等證物,並帶回同行女友周OO及購買毒品之在場人賴OO、李OO共4人。另為追查其他同案購毒者,復於昨(24)日清晨6時,再兵分6路,同步執行搜索、傳喚王OO、黃OO、林OO、王OO、李OO(67年次)、李OO(44年次)等6人到案,上述6人均坦承毒品來源係向陳OO所購買,並已前往地檢署具結。

警詢時,主嫌陳O韡坦承因自身缺錢吸食毒品,因此鋌而走險以販賣毒品為業無誤。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圖說:陳姓主嫌在販毒過程中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陳致愷翻攝)

發佈日期: 2016-02-25
新聞分類: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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