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

市府提供臨托保母協助 提醒民眾守護幼童安全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今(1)日表示,幼童對於危險環境沒有自保能力,需要被保護,若沒有大人在旁,易造成危險結果,更有可能使傷害產生,呼籲民眾不論在何時何地,都應將嬰幼兒置於隨時看得到的視線範圍內,或洽詢三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找臨托保母協助,守護幼童安全應全年無休。 社會處表示,最近社工有處理一個案,小明媽媽與友人在門外聊天,小明獨自在客廳玩樂,忽然聽見小明大哭,發現他爬上置物櫃將自製清潔劑喝下,媽媽立刻將他送醫治療,所幸未有大礙。獨留兒童在家釀成慘劇的新聞時有所聞,兒童被利器所傷、被熱水燙傷、誤喝有毒液體、誤服藥物、在家中玩打火機引起火警,或是自行爬出窗外而導致墜樓身亡等慘劇均令人感到惋惜。市府呼籲家長勿獨留兒童在家,應隨時隨地重視兒童安全,以防意外憾事發生。 社會處呼籲,兒童及少年之人身安全,應該裡外兼顧,無論是家庭內、外均應當受到良好的照顧。平時家長可準備臨時照顧孩子的親友名單,遇到突發狀況時可以有人照顧孩子;此外,還可以找臨托保母協助,洽詢電話: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5753-677,南/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530-1632,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525-3281。若屬弱勢家庭,還可向市政府申請臨托補助。為孩子創造一個安全、開心的生活與照顧環境,是政府與社會大眾刻不容緩的共同責任,期望透過共同的合作,讓兒童疏忽受虐之狀況不再發生。 社會處說,對於兒童與少年權益的保障,已有明文立法,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第51條規定政府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提供:社會工作科 聯絡人:劉仁瑛 聯絡電話:5352151

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_新聞

發佈日期: 2016-03-01
新聞分類: #城市 #新竹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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