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

民眾比手化腳 警落實盤查 通緝犯就逮

〈記者陳訓誠 台中報導〉因被通緝在案之劉O誌通緝犯,自幼為瘖啞人,若遇到警察盤查時,則比手化腳蒙混警察之詢問,如今故技重施而碰到追根究底之認真警員曾皇維因而破功,得知該民眾劉O誌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通緝在案之通緝犯,則順勢予以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後,移送法院歸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曾皇維於105年5月2日執行備勤勤務,於本(2)日21時許巡邏經過本市南區高工路與工學六街口,發現劉嫌攜帶妻兒在路旁,遇警察則形色驚慌行跡可疑,經下車盤查才發現劉嫌是先天性自幼瘖啞人,比手畫腳答非所問,予以索取身分證件查對,嚇然發現民眾劉O誌(72年次、有竊盜等多項前科)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05年4月26日以案由性騷擾防制法,發佈通緝在案之通緝犯,則予以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然通緝犯劉O誌因識字不多但精通手語,派出所員警基於人權保護,特別聘請手語老師到場翻譯,確保劉某之法律權益,折騰半夜則歸功手語老師之協助警察辦案,才能將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通緝犯予以詢問筆錄,當問其原委則稱:雖有收到法院寄出之出庭傳票,然因記錯到案日期乃被通緝在案而不致知,警察也寄予同情之心,但已遭通緝也只好依法律執行解送臺中地方法院歸案。

警方呼籲:身為瘖啞人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若遇有法律訴訟問題,請要尋求公設法律辯護人,或請教特殊學校各級老師等均非常樂意協助扶持。

發佈日期: 2016-05-03
新聞分類: #美食
新聞標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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