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時,除親臨或郵寄申請書至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外,透過網路隨時都可以辦理,您只要進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點選熱門線上服務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無需自然人憑證)或「地方稅網路申報」(需有自然人憑證),讓您不用出門輕鬆完成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省時又便利。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民眾,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達4倍以上,若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於105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分)局提出申請,105年度才可以適用,逾期申請只能從次年期開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民眾,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達4倍以上,若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於105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分)局提出申請,105年度才可以適用,逾期申請只能從次年期開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發佈日期: 2016-03-11
新聞分類: #未分類 #城市 #生活 #社會 #桃園市 #租稅
新聞標籤: #自然人憑證 #自用住宅用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9月22日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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