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萬件交通檢舉3成失敗 關鍵就在於....

(記者劉政宏/高雄報導)


三民二警分局於105年1至11月底,接獲網路或以手機App檢舉交通違規達近2萬件,違規停車就占一半件數,其他有不遵守道路號誌指示、逆向行駛、未打方向燈,但是經統計有3成檢舉失敗,不過有民眾抱怨警方不處理檢舉事項,因此特地向民眾宣導正確檢舉方式。


現今因智慧型手機及行車記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績效成長迅速,然而有3成的檢舉因為超過7天舉發期限、違規時間和地點無法查證、車牌號碼模糊和違規事實不明確等,而檢舉失敗,究竟怎樣檢舉才會成功呢?三民二分局交通組報給你聽。


拍攝違規停車要有相關禁停標誌標線,需要前、後方各拍1張照片,另好最好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例如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車旁可找一固定基準物如水溝蓋或紅線、黃線公車站牌等入鏡,以利判別適用法條及車輛有無逾3分鐘移動,這些要素都能讓警方可以審核確認是違停或臨時停車。


另外拍汽機車闖紅燈要注意應拍攝燈號及闖越號誌前後2張以上的連續動態照片,也就是前後及車輛壓過停止線照片,以連續採證照影片最佳,好凸顯面對紅燈仍闖越行駛通過路口的事實。另外檢舉時最好敘明詳細地址、道路公里數或拍攝全景,讓警方藉明顯地標辨認違規地點,違規地點明確是基本的重要條件,也是檢舉成功關鍵。


最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行為終了後超過7日的檢舉,不予製單舉發,日期是採「日曆天」而非「24小時制」,因此務必將手機、相機、行車記錄器的拍攝日期、時間校正好,才能讓警方成功依證據行事,讓交通違規無所遁形。


發佈日期: 2016-12-15
新聞分類: #高雄市
新聞標籤: #高雄新聞 #地方新聞 #交通檢舉 #正確方式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Android App: http://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fingermedia.news.android_clien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