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兒童學習教材行銷方式五花八門 中市消保官提醒家長把握「停、聽、問」3原則

有不肖業者利用家長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的心理,以各種花招推銷兒童學習教材,台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近1年內即接獲58起兒童學習教材的消費糾紛。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教材業者大多以訪問推銷方式,讓消費者在沒有預期下購買產品,民眾遇到教材行銷時,務必要「停、聽、問」,並善用消保法所賦予的7日猶豫期,在期限內以書面向業者要求解約退費,日後才不用支付違約金。

法制局表示,教材業者為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除指稱宣導育兒補助政策,或自稱老師,打電話關懷小朋友的學習狀況,甚至有業者與兒童發展性質協會合作,先以認知發展管理師進行兒童學習測驗手法,減輕消費者心防,再以分期付款方式推銷單價近10萬元的兒童學習教材。事後消費者想解約退貨,業者不但置之不理,甚至要求付出巨額違約金。

陳局長指出,業者利用家長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的心理,透過兒童發展等類型的協會舉辦活動,減輕消費者的心防,再以假分期、真貸款方式,推銷高單價商品,還有業者與該兒童發展協會同一地址,由業者贊助協會活動,顯見業者與協會關係匪淺。

陳局長提醒,消費者參加類似兒童發展活動後,如果有推銷教材行為時,務必要「停、聽、問」。首先,「停」-不要衝動,因為小孩的學習狀況,需要專業人員認定,而且絕不是一次短暫時間就能判定需求,家長可以和學校老師多溝通,了解小孩狀況,再決定是否購買教材。

「聽」為詳細了解介紹教材的人究竟是協會人員還是業者,確認自己的交易對象;「問」則是以市話或手機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了解訪問交易7日無條件解約退費的條件及程序。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提醒,訪問推銷方式推陳出新,當有自稱政府人員以任何方式向民眾推銷「補助」、「優惠」商品,小心有詐,應聯絡市府相關局處確認是否有相關電訪服務,切勿貿然訂購或簽署任何文件,避免受騙上當,而發生任何消費糾紛,均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3/22*12)*法制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23701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2016-03-22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6-03-23
新聞分類: #城市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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