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自備百寶袋  竊賊原地現形

〈記者陳志彬 台中報導〉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員彭志隆與蔡昆呈,5月22日11時30分,至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1段 (XX福利中心)處理疑似竊盜之情事,到場後經理何OO表示:嫌疑人陳O鶯(52年次)身穿紅色上衣、黑色長褲,於10點多進入店內消費,10時42分便於賣場結帳僅一條價值新台幣16元的絲瓜,隨即準備離去,經理發現嫌疑人身上所穿的外套異常鼓鼓的,就跟隨竊嫌直至離開結帳臺,確認竊嫌沒有要結帳的動作後,在離開賣場門口即將竊嫌攔下,打電話請求警方處理。1050524__北屯__2警方調查發現陳女藏在外套口袋內,主動交付的黑色購物袋內之物品玲瑯滿目,猶如一個百寶袋,有鳳梨1個、絲瓜兩個、香蕉5支、甘藷1袋、變化粉紅唇膏1支、燻味德式香腸1包、珍珠冷凍魚丸1包以及冷凍牛奶饅頭1包,價值共計新台幣593元。經警方調閱賣場監視器畫面,竊嫌進入賣場手提賣場提籃,外套就套在雙手反穿,以外套掩蓋購物袋不讓偷取商品的行為被人發現。選擇喜歡商品後,立即藏至於外套內,結帳時將外套穿上,購物袋亦已藏在外套內,竊取商品琳瑯滿目,導致外套異常鼓起引起經理的懷疑用反穿的外套掩蓋購物袋,再將外套穿回正常的方式,將購物袋藏於外套內後僅結帳一條絲瓜準備離去賣場經警提示監錄畫面後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將其移送偵辦。
警察第五分局呼籲:一旦竊取他人財物,不論價值多少均觸犯刑法竊盗罪嫌,勿貪一時之私慾而觸犯法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終究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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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6-05-24
新聞分類: #社會
新聞標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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