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彥勳/南投 報導】
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陳昭煜、廖梓佑議員、林永鴻議員、草屯鎮洪坤助代表、林永安代表、林金潭代表、莊士傑代表及蔡銘軒代表等人針對草屯鎮平等街、和平街及富林路興闢工程計劃案28日召開記者會,期望再次呼籲林縣長能夠扛起責任並誠心協助草屯鎮公所完成,才能盡速抒解草屯三條市區道路壅塞的沉疴,更活絡草屯鎮的交通及經濟發展。縣府則盼公所齊心向中央爭取。
黨部表示,草屯市區車流量大、道路不夠寬敞,違規停車問題相當嚴重,而被違規開罰的件數竟然居全縣之首,再加上富林路、虎山路往南投方向一帶每遇交通尖峰總是可以看見長達百米以上的車潮,無論是停車或塞車問題,在地方上民意代表、草屯鎮公所,甚至縣政府都飽受鎮民陳情之壓力。然而為了徹底改善市區交通問題,草屯鎮公所依據地方反映及改善交通壅塞的問題,依照營建署規定而研擬計劃案陳報給縣政府,並在縣府審查通過後,再由縣府轉報營建署申請補助,申請補助之全程皆在縣府掌握及規畫之中,縣府卻稱此案非地方財源能籌措配合,此說明豈不前後自相矛盾。
黨部指出,縣政府關心地方發展,不應有所偏頗,對不同鄉鎮市挹注的經費資源竟有大小眼之分,根據先前已獲得交通部公路總局「104-107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案」資料顯示,申請補助改善道路的鄉鎮市除了草屯鎮立人路拓寬工程外,還有南投市、竹山鎮及鹿谷鄉之道路。然而縣府全額負擔上述三個草屯鎮以外鄉鎮市的地方自籌經費,分別為南投市全額負擔6仟餘萬、鹿谷鄉4仟2佰多萬及竹山鎮3仟8佰多萬,完全沒讓這三個鄉鎮市公所負擔到任何一毛錢,卻唯獨要求草屯鎮公所自行要負擔立人路拓寬工程地方自籌款3仟4佰多萬的一半的經費,縣府甚至在今年提報之三條道路興闢工程案經營建署核准後,縣府卻變更了原本縣府及公所各自負擔一半自籌款項比例之規定,竟然表示只願意出總經費的10分之1(約2仟7佰多萬元),而讓草屯公所要獨自承擔2億5仟多萬元(約9成)的自籌款經費,實在令草屯鎮公所感到錯愕且難以接受。
縣府則表示,營建署核准草屯鎮富林路、和平街、平等街闢建計畫,草屯鎮長洪國浩以配合款問題為由,從不排除撤案,變成不輕言放棄,對此縣府表示歡迎。縣長林明溱28日向草屯鎮公所喊話,強調齊心向中央爭取補助,才能解決問題,不宜機關算盡,將攸關民眾權益的建設,綁架成政治籌碼。
林明溱表示,洪國浩鎮長到營建署爭取草屯道路交通建設時,是爭取專款補助,不需配合款的,而且洪國浩事先也沒有和縣府協商這三條道路配合款,直接拜託民進黨立委到營建署施壓核准,卻要縣府給配合款,產生爭議。
林明溱表示,現在的問題是,這個案子因為沒有事先協商,縣府也沒有預做配合準備,直到營建署核定下來,洪國浩這才強迫縣府給錢,但縣府今年度配合款已用盡,無法配合,洪國浩便和媒體連絡,攻擊縣府不給配合款道路無法開闢,把責任推到縣府身上,故意破壞形象,頗有心機政治計謀。
林明溱同時提出數據說, 104與105年度草屯鎮防洪與野溪治理工程,大小工程共14件,包含雙冬里石灼巷坡地排水工程、大乘橋旁坡地排水工程、南坑野溪整治工程等,金額達2,000餘萬元。其中,縣府執行12件,公所僅執行2件共847萬餘元工程,其餘都是縣府在執行。洪國浩號稱草屯是唯一沒負債的鄉鎮,為了地方建設,建議公所也可以貸款,以後縣府也可以代為歸墊,但不能只想「美化鎮公所財務報表,硬是把債塞給縣府」。
林明溱希望洪鎮長共同向中央爭取專款補助,也希望中央補助地方建設的配合款能降低,否則地方建設會停擺。
發佈日期: 2016-07-29
新聞分類: #城市 #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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