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一名19歲香港籍的陳姓女大學僑生,日前與朋友一起到一中商圈逛街,搭計程車離開時卻忘記將手機帶走,遺留在計程車上,熱心的計程車司機幾天後發現該支SONY智慧型手機,馬上送到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尋手機的主人。警員劉俊成受理後,查看該支手機已沒有電了,將其充飽電後,試著從聯絡薄及通話記錄協尋手機主人,查看後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英文,手機主人應是外籍人士,劉姓員警不放棄,試著從其手機圖片及手機國碼去縮小特定族群後,再逐筆撥打其通話記錄,間接聯絡上在臺灣的房東,查出失主就是陳姓香港僑生,順利幫心急如焚的失主找回她的SONY智慧型手機。
105年7月8日16時30分許,一名不願具名的計程車司機走進育才派出所,表示在他的車上找到一只手機,不知道放了多久,截至今日才發現有乘客掉落手機在他的車上,該名司機亦表示他都在臺中市北區附近跑車,失主應該是住北區,請警方代為協尋失主。警員劉俊成、游佳霖受理後,先將手機充電後再行檢視,發現該支SONY手機的所有內容全是英文,失主應是外籍人士,從其通訊電話記錄查看,電話國籍碼為852是香港地區,再從其所存取的圖片內容,與醫學相關,加上司機有表示都在北區跑車。所以研判失主可能為中國醫藥大學的外籍學生,依照這些線索逐筆撥打電話後,終於聯絡上失主在台灣的房東,表示認識手機的主人,確定為陳姓香港籍僑生,陳女獲報後開心不已,到所領回手機時不停的向員警道謝,並表示手機不見一個禮拜,原本已不抱任何希望,沒想到警方還能幫她找回來,非常讚佩臺灣警察的積極服務效率,還說以後不會再讓手機離開身邊了。
警方呼籲民眾,應養成習慣將貴重物品帶在身邊,停車或搭車在離開前確認物品是否有攜帶,不要將貴重物品置於車上或置物箱、腳踏墊等,以免遭遺失或受宵小覬覦。
發佈日期: 2016-07-25
新聞分類: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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