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國中女差點落男網友魔爪 幸遇休假警及時制止報案救人

(救國中女免遭魔爪礁溪警分局交通小隊長洪文華)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來自花蓮譚姓國中少女,在住桃園宋姓網友威脅下約在宜蘭見面,隨即強拉譚女要進入飯店,正在拉扯時,被休假中礁溪警分局交通小隊長洪文華撞見上前制止同時報案,宜蘭警分局執勤員警獲報趕到救人。

拉扯畫面

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員警藍鈞柔、李雅婷前(28)日12-14時擔服查抄勤務於12時許接獲報案,稱一男一女在康樂路、和睦路口拉扯,請警方到場了解。藍等2員迅速趕抵現場,發現報案人是現職於礁溪分局交通分隊的小隊長洪文華,洪員表示與老婆逛街行經該路口發現該男子強拉未成年少女,趕緊報警並上前制止,拉人的宋姓男子見警方到場,卻僅願意配合警方身分查證,對於為何拉扯譚姓少女,2人是否有糾紛等問題一概避重就輕。而被強拉的譚姓少女則神情緊張,支支吾吾不願回答,藍等2員察覺有異,內情可能不單純,於是將2人帶回派出所查證。

盤查

經警方循循善誘,譚女(現住花蓮)才透露與宋男(現住桃園)為網友關係,宋男匿名「謝佩萱」透過臉書恐嚇譚女若不出來見面要告知其父私下交網友之事,譚女心生畏懼才與宋民約在宜蘭會面,宋男與譚女行經飯店門口時,宋男拉譚女欲進入飯店,譚女驚覺有異不願配合,宋男立即拿走譚女手機並要脅不配合就不歸還。此時小隊長洪文華正好路過,目睹整段拉扯過程,立即報警拯救譚女脫離魔爪,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以及雙方對話內容,確認宋男不法意圖後,將心懷不軌的宋男依妨害自由及恐嚇等罪名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小隊長洪文華於休假期間,仍保持警察應有的警覺心,對於可疑犯罪情形能立即反應,加上曾於宜蘭分局任職,立即請求距離最近派出所趕緊派員到場,拯救少女脫離魔爪,充分展現警界同仁合作無間、共同打擊犯罪精神。

 

 

 

 
拉扯畫面盤查

發佈日期: 2016-08-30
新聞分類: #社會 #宜蘭縣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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