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晚上18時40分許,保安大隊第一中隊分隊長林OO等4名員警執行18-22時巡邏勤務,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38號前時,發現AJK-70**自小客車違規併排停車,警方遂駕駛巡羅車靠近欲進行告發,沒想到巡邏車一靠近,該自小客車駕駛竟駕車衝撞警方巡邏車,意圖逃逸,員警見狀立即下車,手持警棍朝該車擋風玻璃及副駕駛座強力破窗,擊破車窗制止,利用警棍威嚇該車駕駛及乘客下車,車上有駕駛潘男(74年次,槍砲、傷害、殺人未遂科)及乘客洪男(77年次,毒品前科,假釋中)2人,潘男一下車即向警方表示遭通緝,員警現場立即將潘男上銬,並查證身分發現潘男為臺中地檢署所發佈之槍砲彈刀條例通緝犯及傷害通緝犯,另在車上查獲K他命毒品,全案依槍砲彈刀、傷害通緝、妨害公務、毒品案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詢時潘男表示渠因為遭法院判刑7個月要執行,另外還有一條也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案件一審遭台北地院判刑14年,因為不想坐牢,才會一心想要逃走,所以當時看見警車才會想駕車逃跑,結果衝撞警車造成警方巡邏車車損還是被逮,現在又多一條妨害公務罪嫌,真是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對於任何蓄意挑釁或妨害警察執行公權力的行為,警方都會嚴正執法,依法究辦,也盼民眾能支持警方,共同維護社會安寧與秩序。
警詢時潘男表示渠因為遭法院判刑7個月要執行,另外還有一條也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案件一審遭台北地院判刑14年,因為不想坐牢,才會一心想要逃走,所以當時看見警車才會想駕車逃跑,結果衝撞警車造成警方巡邏車車損還是被逮,現在又多一條妨害公務罪嫌,真是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對於任何蓄意挑釁或妨害警察執行公權力的行為,警方都會嚴正執法,依法究辦,也盼民眾能支持警方,共同維護社會安寧與秩序。
發佈日期: 2016-08-22
新聞分類: #生活 #社會 #台中市
新聞標籤: #黃秀卿 #記者黃秀卿 #巡邏車 #保安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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