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特派員宋仁傑/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31)日公布第5波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名單,本次違法事業單位有遠雄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家,名單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該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各遭裁罰新臺幣10萬元。
本次遭開罰的遠雄流通僱用勞工人數逾30人,不但未依法制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在知悉員工性騷擾情事後,認為雖有不當肢體碰觸、跟蹤回家及透過紙條、電話、簡訊、郵件與通訊軟體表達「沒有你我要怎麼上班」、「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等愛慕內容,但屬女性對女性的騷擾,並非性騷擾,因而輕忽未積極處置,直到申訴人忍無可忍第3次向主管反映並向社會局提起性騷擾事件申訴,公司才在社會局去函後指派一名人事襄理單獨調查。
勞工局後續受理就業歧視申訴,認為該公司於知悉性騷擾事件後所採取的行動,僅於事件真相的釐清,對於性騷擾行為的糾正及申請人安全、友善工作場所的維護,皆無助益,有違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意旨。
勞工局強調,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不論僱用員工人數是否達30人以上,雇主在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事後,一定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以防治性騷擾行為再次發生。勞工局將持續加強法令宣導,增進雇主對於法令的認識,同時強化勞工朋友的權利意識,建構友善安全的工作環境,以維護勞工權益。
本次遭開罰的遠雄流通僱用勞工人數逾30人,不但未依法制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在知悉員工性騷擾情事後,認為雖有不當肢體碰觸、跟蹤回家及透過紙條、電話、簡訊、郵件與通訊軟體表達「沒有你我要怎麼上班」、「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等愛慕內容,但屬女性對女性的騷擾,並非性騷擾,因而輕忽未積極處置,直到申訴人忍無可忍第3次向主管反映並向社會局提起性騷擾事件申訴,公司才在社會局去函後指派一名人事襄理單獨調查。
勞工局後續受理就業歧視申訴,認為該公司於知悉性騷擾事件後所採取的行動,僅於事件真相的釐清,對於性騷擾行為的糾正及申請人安全、友善工作場所的維護,皆無助益,有違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意旨。
勞工局強調,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不論僱用員工人數是否達30人以上,雇主在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事後,一定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以防治性騷擾行為再次發生。勞工局將持續加強法令宣導,增進雇主對於法令的認識,同時強化勞工朋友的權利意識,建構友善安全的工作環境,以維護勞工權益。
發佈日期: 2016-10-31
新聞分類: #城市 #頭條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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