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 星期五

露營區、休閒農場設置卡拉OK等設備或提供娛樂表演應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採收費性質之露營區及休閒農場,如設置視唱設備、電子遊戲機、夾娃娃機及搖搖車或雇請表演人提供各種娛樂表演,都是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應課徵娛樂稅。營業人應於事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向該局消費稅科洽詢,電話:7748893。

資料來源:本府稅務局
資料來源:屏東新聞

發佈日期: 2016-10-28
新聞分類: #城市 #屏東縣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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