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7日 星期六

228連假 勞工局:員工上班應加倍發工資

228和平紀念日即將來臨,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228和平紀念日為國定假日,雇主若請勞工當日上班,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若228當天適逢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勞工局長黃荷婷呼籲事業單位應遵守勞基法規定,若違法將可處2萬至30萬元罰鍰。

以今年228和平紀念日為例,若事業單位以週休方式排班,一週工作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者,適逢2月28日(星期日)為休息日或例假日,應補休1日,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議,若勞資協商於次一日(星期一)補休,將可形成3天連假;若不以連假方式進行補休,勞資雙方也可協商擇日補休。

此外,事業單位如經勞資雙方事前協商同意,將228和平紀念日與其他工作日調移,228當日已成為工作日,員工當天出勤則沒有工資加給問題。

勞工局長黃荷婷呼籲,雇主若因業務需要,請勞工於應放假日上班,除應徵得勞工同意外,在228和平紀念日上班,或在協商後的補休日上班,工資應加倍發給,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照顧勞工休假權益,以免衍生勞資爭議。

另外,按日或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雖工作態樣不一,也同樣適用勞基法休假規定。事業單位如違反規定,依勞基法規定將處2萬至30萬元罰鍰。

如有勞動權益問題,可運用勞工局網頁(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查詢各項資訊,也可撥打04-22289111分機35200、1999客服專線,或至勞工局服務櫃檯諮詢。(2/26*7)*勞工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洪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5215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2016-02-26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6-02-26
新聞分類: #城市 #台中市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Android App: http://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fingermedia.news.android_clien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